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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IVRT区分力—灵敏度、专属性和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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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09:4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嘉兴
在外用制剂体外释放试验(In Vitro Release Test, IVRT)中,对于IVRT方法验证(不包括与其相关的样品分析方法验证),其内容包括:设备确认、膜确认、接收介质确认、接收液取样确认、环境控制、线性与范围、精密度和重现性、剂量消耗、IVRT区分力(灵敏度、专属性和选择性)和耐用性。而很多同仁对“IVRT区分力(灵敏度、专属性和选择性)”的验证,存在一些困惑,本文结合FDA最新发布的“In Vitro Release Test Studies for Topical Drug Products Submitted in ANDAs(draft, 2022年10月)”和USP<1724>(2022年5月发布的讨论稿),对其具体验证方法进行讨论。

前言
IVRT方法应能区分相似配方制剂的药物释放速率。这可以通过将受试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与另外两个改变规格的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进行对比来评估,即:一个较高规格(RS标示规格的150%)和一个较低规格(RS标示规格的50%)。
注:根据FDA要求,对于上述样品,可以在非cGMP要求的条件进行制备。

A. IVRT灵敏度
IVRT灵敏度是检测释放速率变化的能力,其中,释放速率为配方制剂中药物浓度的函数。如果在相同的日期,对RS、较高规格和较低规格的配方制剂进行平行研究,相比于RS,较高规格或较低规格的配方制剂能分别呈现出较高或较低释放速率,则认为IVRT方法是灵敏的。
注:IVRT灵敏度研究,只需要比较释放速率的大小即可。

B. IVRT专属性
IVRT专属性是准确监控释放速率变化比例的能力,其中,释放速率为配方制剂中药物浓度的函数。这种比例可以用配方浓度与IVRT平均释放速率(斜率)之间的关系图来说明。通过绘制线性趋势线,量化并报告r2值,来评估IVRT的专属性。IVRT方法对释放速率的响应按线性应呈比例关系,如果配方浓度与IVRT平均释放速率(斜率)的线性相关性r2值≥0.95,则认为该方法具有合适的专属性。
IVRT专属性是不同规格制剂产品释放速率变换比例的函数,其中一些或可能所有配方制剂均是小批量实验室批次,每种规格的配方成分也可能略有不同,以适应不同规格产品中活性成分的不同含量。这种不同规格制剂产品配方的轻微变化可能影响不同规格制剂产品释放速率的理想变化比例。
因此,不同规格产品释放率的比例线性可能受到不同规格配方差异的影响,而这些差异与IVRT方法的比例响应性无关。因配方差异与IVRT方法无关,且考虑到IVRT方法对释放速率差异的响应可能不是完全成比例的,因此,要求配方浓度与IVRT平均释放率(斜率)相关性的最小r2值≥0.95。
需要注意的是,产品不同规格释放速率的线性关系(评估IVRT方法的专属性,要求r2≥0.95)与同一规格产品在不同采样时间点获得的释放速率线性关系(评估IVRT方法监控活性成分稳态释放动力学的能力,要求r2≥0.97)具有根本不同的科学考虑。尽管基于不同的科学考虑因素,可能会影响IVRT结果的线性关系,但对于经过良好的开发和适当控制的IVRT方法,在两者的背景下,通常都能满足r2≥0.99的要求。

C.IVRT选择性
IVRT选择性是指IVRT方法区分对照外用制剂和改变规格的配方制剂(50%和150%规格)之间,释放速率差异的能力,应证明改变配方制剂规格后,其释放速率与对照外用制剂相比,在统计学上不等效。可以根据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对释放速率的不等效性进行评估。
具体来说,将对照标示规格制剂(即100%规格)和150%规格配方制剂各6杯的释放速率,按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进行比较。所有12杯应在同一天平行运行,150%规格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应与对照制剂的释放速率不等效。
将对照标示规格制剂(即100%规格)和50%规格配方制剂各6杯的释放速率,按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进行比较。所有12杯应在同一天平行运行,50%规格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应与对照制剂的释放速率不等效。
根据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举例如下:
将对照标示规格制剂(即100%规格)标示为“R”,50%或150%规格标示为“T”。通过将药物释放量对时间的平方根作图,分别计算得到R和T的斜率,分别标示为“RS”和“TS”。通过下表计算TS/RS比值。

RS1
RS2
RS3
RS4
RS5
RS6
TS1
TS1/RS1
TS1/RS2
TS1/RS3
TS1/RS4
TS1/RS5
TS1/RS6
TS2
TS2/RS1
TS2/RS2
TS2/RS3
TS2/RS4
TS2/RS5
TS2/RS6
TS3
TS3/RS1
TS3/RS2
TS3/RS3
TS3/RS4
TS3/RS5
TS3/RS6
TS4
TS4/RS1
TS4/RS2
TS4/RS3
TS4/RS4
TS4/RS5
TS4/RS6
TS5
TS5/RS1
TS5/RS2
TS5/RS3
TS5/RS4
TS5/RS5
TS5/RS6
TS6
TS6/RS1
TS6/RS2
TS6/RS3
TS6/RS4
TS6/RS5
TS6/RS6
在计算出TS/RS斜率比值后,将它们(即36个TS/RS比值)从低至高排序。然后,将第18个和第29个斜率比值转换为百分单位(即乘以100),分别代表90%置信区间的下限和上限,二者均应在75%–133.33%范围外,则说明方法具有适宜的选择性。

D. IVRT补充选择性
IVRT补充选择性是IVRT方法区分对照外用制剂和具有相同规格、不同配方的制剂之间,释放速率差异的能力,应证明它们的释放速率在统计学上不等效。
IVRT选择性论证(不同于补充选择性)是确认IVRT方法区分不同释放速率的能力,该释放速率经预测会存在不同(即,配方制剂中具有不同浓度的药物)。
对IVRT方法选择性的补充论证而言,在可行的情况下,在IVRT正式研究中,采用相同规格的自研制剂和对照外用制剂,单独确认IVRT方法区分释放速率差异的能力。因此,在可行的情况下,理想的情况是,IVRT方法选择性的补充论证是确认与配方相关的释放速率差异,而不是产品规格。
采用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对释放速率之间的不等效性进行评估。具体来说,将对照标示规格配方制剂与具有相同规格、不同配方制剂的各6杯释放速率,按USP<1724>中描述的统计学方法进行比较。所有12杯应在同一天平行运行,具有相同规格、不同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应与对照标示规格配方制剂的释放速率不等效。
在补充选择性评估中,与对照外用制剂具有相关规格、不同配方的制剂,可改变的特性可能包括:非活性成分、非活性成分的浓度、生产工艺或它们的组合。然而,与对照配方制剂相比,并不是所有的配方变更都会产生不同的释放速率;如果两个相似的配方制剂具有相同的释放速率,则不适于论证IVRT方法的补充选择性。因此,鼓励申请人根据配方(相对于对照配方)的理化和结构特性的差异,开发或选择一种可能会改变活性成分释放速率的配方,去论证IVRT方法的补充选择性。变更后的配方可以是已上市的外用制剂,例如,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相同规格的不同剂型(如5%凝胶剂和5%软膏剂)。如适用,应在研究报告中递交,IVRT方法开发和验证研究中用到的所有外用制剂的相关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批配方、生产日期、批量、变更的生产工艺(如适用),以及效价和含量均匀度。
In Vitro Release Test Studies for Topical Drug Products Submitted in ANDAs | 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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