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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医疗器械,政策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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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4 15:24: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日前,医疗装备领域的首个国家层面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下发,明确了未来五年国产医疗器械发展路径。
国家指出,到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
在政策扶持和技术突围下,国产替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趋势不可逆。
政府应率先采购国产器械产品
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国家鼓励企业加强原始创新,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自主确立研究开发课题,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国家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可以加速折旧。
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可以依托区域创新平台,构建利益分享机制,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推动科学仪器设备、科技基础设施、科学工程和科技信息资源等开放共享,提高科技成果区域转化效率。
国家根据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共享、优化配置、综合集成、政府主导、多方共建的原则,统筹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并开展对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联合评议工作。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两部委:禁止外商投资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
可以看出,为激发国产企业整体活力,国家为国产医疗器械开辟的绿色通道正逐步加宽。而推动医疗器械国产化不仅是医疗行业的事情,还关系到民族实体经济振兴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的保护。
12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第47号、第48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废止。
47号、48号令指出,禁止外商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医疗机构限于合资”。
政策加持,国产替代进口加速
近期,政策不断通过采购限制和提高审批要求,引导市场转向同等水平的国产医疗器械,以扶持国产产品进入并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医疗领域的“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政策扶持下,医疗设备市场迎来千亿市场缺口。
近日,国家十部分联合发布《“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提出将大力扶持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妇幼健康装备、保健康复装备、有源植介入器械等七大医疗器械领域。
2035年,医疗装备的研发、制造、应用提升至世界先进水平。我国进入医疗装备创新型国家前列,为保障人民 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加强原创性引领性医疗装备攻关。围绕心血管、呼吸、肿瘤、创伤、儿科等国家医学中心 建设需求,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组建攻关团队,加强医疗装备基础前沿研究,突破一批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开发一批满足医学教学、临床研究、科学研究等需求的医疗装备,引领医学模式变革。
集中医疗行业优势资源着力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 防控、诊断、治疗装备,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治疗 装备,提升公共卫生领域医疗物资保障能力。
鼓励骨干企业创新资本、技术、品牌等合作模式,整合国内外、多领域优质资源,布局全球发展,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的引领整合和组织协同,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领航企业。
在政策轮番加持下,国产替代的趋势已不可逆,未来会有更多中高端领域被攻坚和突围。药企多医药产业投资与转让平台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医药产业供需交易平台,本身拥有多年专注于医药行业服务的经验,汇集了医药健康产业的在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技术、 价值批文、在营医药企业等投资与转让的信息资源,以促进行业医药信息交流,帮助投资方与转让方对接,促成企业间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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