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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流程需要多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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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4:4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 、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如您有相关医疗器械产品需咨询,欢迎联系金飞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程序


一、办事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二、办事程序:


技术审评


审评认证中心在60个工作日内,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和结果进行系统评价,提出结论性意见。


1、技术审评过程中,必要时可调阅原始研究资料。


2、需要进行专家审评咨询的事项,专家审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评时限内。


3、需要补正资料的,审评认证中心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审评认证中心应当自收到补充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限内。


4、应当依法进行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时间不计算在审评时间内,但应在技术审评时限内完成。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服务处对受理、技术审评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行政复核,并根据技术审评结论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注册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行政许可服务处在10个工作日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不计入审批时限。


2、公示无异议的,行政许可服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和检查、审评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局长审批。并将审批决定及申报资料移交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管分中心。


公示或审核、审查期间有举报或异议的,应暂停行政审批,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调查核实处理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决定送达


省政务大厅食品药品监管分中心根据审批结论分别进行处理,10个工作日内制作《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邮寄行政审批决定。


四、申请条件:


(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


(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六、九、十、十一、十二条或《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所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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