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跟大家讨论一个很多药厂和医药公司经常遇到的问题:药品上市后被抽检、假如出现检验不合格,后续监管部门将会怎么处理? 很多厂家以及经销商,经常很着急的打来电话,讲述自己的产品被某某地方抽检,药检所的检验可能会出现不合格的项目,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将会怎么处理、企业该怎么办?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举例:A地的药厂,生产的药品X,在B地上市销售时,被B地的市场局(药监局)抽检,假如抽检的结果不合格,接下来的流程将是: 1、B地市场局(药监局),将通知被抽检单位,告知抽检的检验结果,同时通报给生产企业和A地的市场局(药监局)产品X抽检不合格的信息;同时告知被抽检单位和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药品检验部门申请复检; 2、假如被抽检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复检、或者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则B地的市场局(药监局)将对被抽检单位进行处罚; 3、A地的市场局(药监局),也可以依据抽检不合格的结论,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4、产品抽检不合格,将按照劣药处理,《药品管理法》117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5、 此外,依照《药品管理法》101条的规定,监管部门还将定期公告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比如发布《质量公告》等; 由此可见,发生被抽检不合格,将是非常严肃的问题,生产企业、经销商一定要认真对待! 当产品被检不合格,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劣药不知情,如何澄清?如何收集资料数据,反馈给药监局,降低罚款??甚至如何能避免罚款处罚等这些风险? 如果等出现这些问题才找办法去解决就麻烦了,要是您看到这些检查问题,想要自查内审企业发现问题,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可找第三方机构帮忙进行GMP/GSP审计,还想深入去探讨这方面的问题也能找远程服务咨询去解答!分析可行性、评估风险、设计路径。
1、厂家一定要管理好各级经销商,重视抽检,及时做信息沟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尽量争取做复检; 3、厂家还要积极向监管部门申请对留样进行抽检,假如留样抽检合格,厂家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生产环节没有质量问题或者潜在风险,则尽量争取得到执法人员的理解和认同,减少厂家责任以求得到最理想的处理结果。 记得关注,随时随地告诉您如何合规经营,点击注册,成为会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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