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肝水解肽注射液国家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肝水解肽注射液国家标准第三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筱红,曾熠
电话:67079552,6707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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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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