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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化(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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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5 11:47: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广州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也发布了一家药企生产销售劣药的公示,其中该药企被罚没近500万!
根据处罚书的显示:宝利化(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甲磺酸二氢麦角碱缓释片(批号:1904001)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宝利化(南京)制药有限公司处予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共1583613.64元;
2.处以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3170088.79元。
罚没款总计:4753702.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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