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出最新一轮飞检公告,结果显示,中山市大涌镇恒康健药房等28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GSP规定,包括:
*13901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16101 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16105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16402 企业应当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16903 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内容。
当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详情如下:
Part One
Part Two
Part Three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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