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已成一半省份还未降价
对和赵琦一样需要依靠高价药品控制病情的中国病人来说,“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无疑本该是巨大福音。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简而言之,就是一场以“市场换药价”的谈判。谈判的药品都是专利药或者专利期已过的独家生产药,由于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居高不下。政府通过谈判降低药价,药企虽然价格上让了利,但谈判药品有医疗机构的优先采购和使用权,同时纳入医保进入医疗保障体系,由此获得更大的市场。
既是利益交换,也是多方共赢,中国首次开展的国家药品谈判就让市场需求极高的乙肝、癌症治疗药品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大幅降价,降幅分别是67%、54%、55%。
但令赵琦们困惑的是,降价政策的落地速度比官方早先提出的慢许多。
7月22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了各地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的进展情况,截至21日,只有14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等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也就是说,由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GSK)生产的替诺福韦酯只在14个省份,与当地的至少一种医保政策衔接后,开始降价;而在其他省份则仍然执行原价,或者“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谈判议定采购价格”。
只要这些省份未将谈判药品纳入至少一种医保类别,这些省份的患者就无缘享受国家药品谈判的“惠民福利”。赵琦和她的乙肝“战友”(乙肝患者之间的称呼)未能在广东买到降价替诺福韦酯的原因正在于此。
作为用药大省和医保大省,广东的城乡居民医保已经整合,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全部由广东省人社厅一个部门主管。然而,至今尚无一项医保与谈判药品衔接,降价也无法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