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在医药生产企业迎来最严格的GMP认证之后,医药流通企业也面临着史上最严格的清查。
6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全国共有12480家药品批发企业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共370家。通过自查,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75家。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中,A股上市公司中新药业旗下三家销售分公司上榜。
“在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事发之后,国家已经下大力气整治医药流通行业存在的问题,先推出了两票制试点,如今让企业开展自查,相信未来调查的力度会越来越大。”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未来审查力度不减
今年5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开展自查:包括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等十项行为。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将2013年7月1日以来药品经营行为对照上述问题逐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描述所用手法、经过、涉及药品和人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发布的《关于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的通告》中表示,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未提交整改报告的370家批发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对拒不提交报告,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自查并不是终点。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从自查情况看,有的企业对整治要求置若罔闻,避重就轻,存在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按照《公告》要求,继续深入自查。
据了解,在这一次自查过程中,多家上市公司旗下公司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例如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销售分公司、六中药销售分公司、达仁堂销售分公司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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