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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安全工艺管理方面检查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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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4:5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永川区
  1、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2、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或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
  3、未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
  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
  5、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6、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的(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
  7、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的。
  8、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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