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6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医学论文中统计学结论怎么表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5-2-3 15:4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在医学论文中常见统计结的表述不当较为多常见。多见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不理解P>0.05、P<0.05及P<0.01的统计学含义,把结论表述为“无显著性差异”、“有显著性差异”及“有非常显著性差异”等。统计学上讲的“差异”是指比较的总体间有无差异,而非样本间有无差异。当P<0.05时,认为是比较的总体间无差异的概率为<0.05,故可认为在统计学上比较的总体间有差异,表述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当P<0.01时,在统计学上更有理由认为比较的总体间有差异,仍表述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通过统计学分析得出的结论必须结合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有统计学意义未必有专业意义;反之,没有统计学意义未必就没有专业意义。此外,因为统计学结论均是概率性的,根据统计结果得出专业结论不能太绝对化。如比较A、B两种药物治疗某病的有效率,当P>0.05时并不能肯定A、B两药疗效相等,只能说在统计学意义上尚看不出差别,此时比较合适的表达方式为“尚不能认为差别有统计学意义”,而不能描述成“可以认为两者疗效无差异”。

  还有的医学论文中只给出P值,未给出统计量,也是常见的错误之一。规范化要求:正确的统计分析方法、具体的统计量值和P值是最终准确推断结论的重要依据,三者缺一不可。所以,统计量一定要在论文表格或文字描述中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5-17 15:4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