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雨天之后,新一波热浪席卷而来,市民们将再次开启“避暑模式”,但常常被大家忽略的是,不少药品比人更易“中暑”,需要“纳凉”保存。 28日中午,家住北园小区的市民宋先生在整理家庭小药箱时无意中发现,像眼药水、风油精、川贝枇杷膏常用非处方药品的外包装上都注明了需要在“阴凉处(20℃以下)存放”,对此他向记者表达了疑惑:“即使家里开着空调,室温也是在26℃左右,根本达不到需要存放在20℃以下的温度,这样会对药物产生什么影响?” 针对宋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德州市中医院药剂师杨洪军。“如果药品有明确的存放温度条件,就应该严格执行,因为在稳定的条件下才能保证药品疗效。高温会致使药物的有效成分挥发,降低药效,甚至发生变质,对人体产生不好的影响。”杨洪军说。 此外,杨洪军提醒广大市民,看药品说明书时需注意“室温”、“阴凉”、“冷处”这几个字眼,室温一般是指10℃—30℃,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冷处是指2℃—10℃。 其中须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品种众多,几乎涵盖了所有种类的药物,比如一些心脑血管类、抗生素类药物,儿童药物,栓剂、膏剂等外用类药物,等等。如果夏季室温不能达到20℃以下的要求,需把这些药物放入冰箱冷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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