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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的店堂如何陈列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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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7:2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零售药店的店堂如何陈列药品

    (1)营业场所应当分设处方药、非处方药转售区,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

    (2)不得将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或者库房以外的地方。

    (3)企业经营非处方药品德,经营场所必须设置非药品区域,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的非药品区域标志,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陈列于同一区域中。

    (4)各销售柜组应当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应当放置准确、字迹清晰,药品摆放应当整齐有序;拆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货专区。

    (5) 第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危险品不得陈列。

    (6)冷藏药品应当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并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7)中药饮片装斗应当复核,不的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不同批次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中药饮片箱应定期清斗,防止饮片质量变异或生虫,饮片斗前应当写正名正字。

    (8)陈列药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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