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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ahhui 于 2012-2-3 16:00 编辑
提交公文须知
为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对向药审中心提交公文时应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交公文的事项应属中心职能范畴非中心职能的事项请径向有关单位提交,以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二、请勿一文多送,避免多头处理;
三、公文不是提交技术资料的途径(法规及相关规定的除外),请申请人遵守;
四、涉及注册品种事项的公文,务必注明品种的相关基本信息,如受理号、受理时间等;
五、公文须加盖提出单位有效公章(如为进口注册事项,须为境内注册代理机构),注明联系人,电话。
特此说明
药品审评中心业务管理部
2011年12月
办公大厅纸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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