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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da.gov.cn/include/infocontent.jsp?issuanceno=20120120000003
各分局、滨海新区局、执法大队:
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我局的《关于进口药材高丽红参不符合规定的报告》(穗食药监安〔2011〕840号),进口药材高丽红参(产地:韩国,包装规格:天字20Kg/箱、地字20Kg/箱、良字20Kg/箱,进口药品通关单编号:03T2011B00028、03T2011B00029、03T2011B00030)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请各执法单位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对已采购上述进口药材的单位,应要求其立即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并不得擅自退回。各执法单位如发现辖区内有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过上述进口药材,应于1月31日前报局稽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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