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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da.gov.cn/include/infocontent.jsp?issuanceno=20120120000005
各分局、滨海新区局、执法大队:
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我局的《关于进口药品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的报告》(穗食药监安〔2011〕841号),进口药品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生产单位:德国Bayer Schering Pharma AG,注册证号:H20090887,批号:BXFZFE2、BXFZFE1,进口药品通关单编号:03T201100777、03T201100778)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请各执法单位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已采购上述批次该药品的单位,应要求其立即报告辖区监管部门并不得擅自退回。各执法单位如发现辖区内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购进过上述批次该药品,应于1月31日前报局稽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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