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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作者“一事无成”的《专利问题其实是中国高校的另一个怪相》,深有同感。本人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化学审查部”也叫审查四部的审查员。国人对“专利”一词有误区。多数人认为专利是不得了的技术。其实,这里的不得了技术指的是卖出去的,经过实践证明了的发明专利。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一个人一天就能想出几项,比方在棉鞋底上加上电阻丝,可以防冻脚(打字时想的)。只要肯出申请费就可以了。吉林有位申请者有200多项专利。他不但不富裕,反而贫寒。维持费高的很。特别是发明专利,审查过程只看纸件,审查员认为合理就授权。我在专利局时,80%以上的申请都授权。是不是真的技术由使用者来判断。如果只有5%授权,专利局怎能有效益呢?大学把所谓专利当科研成果,是蒙人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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