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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规定:
1、处罚
(1)各临床科室用药超过所在科室规定药品比例部分的实际发生药品额度,医院按每超过1%扣罚科室医生5%的绩效工资。
(2)每月全院全部药品使用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个月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50%以内;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
(2)当月单个科室单个药品使用金额占该月该药品全院销售金额30%以上的,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药剂科、临床药学科应当对该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的,应当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并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该药品在该科室的使用。
(3)各临床科室某种药品使用金额排名第1位的,下一个月该科室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50%以内;如排名为第2至3位的,则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临床各科室某种药物使用金额超过该药物品种限制总量的,对超过部分按超过部分实际药品金额的20%扣罚科室绩效工资,并且下月该科室该药品用量控制在上月用量的70%以内。受限制使用药品如临床确实需要使用,须报临床药学科临时审批。
(4)每月各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每超过1%,扣科室绩效1000元;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标每超过5DDDs,扣科室绩效1000元;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每超过1%,扣科室绩效1000元;。为消除病种对使用强度的影响,每季度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规定强度的,下季度可以返还原扣除绩效。
(5)卫生部指定病种手术,抗菌药物使用必须按我院《关于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执行,违规使用者,扣50元/例。
(6)所有参合农民患者使用的骨科耗材必须使用中标的国产品牌,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进口品牌耗材的需分管院长审批,否则费用由主管(手术)医生负责。
(7)每月考核一次,按月度结算。
2、奖励
(1)奖励办法:根据科室在规定药品比例控制范围内其所控制比例的大小【(比例控制指标-实际药品比例)/比例控制指标】进行排名,每月考评一次,排名第一的科室奖励1000元。各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每低于控制比例1%奖励科室医生3%的绩效工资。
(2)各科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每低于1%,奖科室绩效1000元;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标每低5DDDs,奖科室绩效1000元;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每低1%,奖科室绩效1000元。
降低住院费用,控制药品比例(最终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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