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勘误“洁阴康洗液”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中发〔2011〕393号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6日 上午10: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洁阴康洗液”标准(标准编号为YBZ25122005-2011Z)为新药转正品种。经我会核查,该标准【鉴别】(1)项中的“在取盐酸小檗碱对照品”应更正为“再取盐酸小檗碱对照品”;【含量测定】项中的“……盐酸小檗碱(C20H16ClNO4)”应更正为“……盐酸小檗碱(C20H18ClNO4)”,“毛细管柱(柱长30m,内经0.25mm……”应更正为“毛细管柱(柱长30m,内径0.25mm……”;【功能与主治】项中“舌质红、苔黄腻,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应更正为“舌质红、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安全监管司、稽查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信息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 http://www.chp.org.cn/cms/newscenter/bulletin/000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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