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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已取得临床批件,原料药报3.1类新药,还需做临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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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15:1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岳阳
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尚未有国家药品标准的新药(原料药),该原料药在国外药典中均未有分类(BP、JP、USP、EP中该药品项下根本就没看到"类别"这一项),请问我公司报的话是按3.1类新药报吗?另外该制剂已取得临床批件,甚至有可能取得了生产批件,请问我报该原料药还需要报临床吗?
注册新手首次提问,请赐教。。。
谢谢啦。。。

补充一点,该制剂为复方制剂。
沙发
发表于 2011-11-28 17:55: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连云港
甚至有可能取得了生产批件,确定批准生产了没有非常重要。注意全力收集该品种的国内批准信息。
原料药是否批准进口都没有提及,无法判断,按理说国内申请临床的话是肯定有进口的,但是是不是一次性进口有很大区别。
总之先调研吧,别什么都不清楚就开始做了,做的什么类别的项目都没法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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