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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3日),宋先生在紫阳路一小超市给儿子买作业本时,顺手买下一盒“下火王”、一盒“金银花含片”做搭头。他仔细看这两盒很像药品的“糖含片”,不禁犯疑:这到底是药品,保健品,还是糖?
记者看到,这两盒产品均来自广西的一家保健品公司。外包装上,“糖”字印得非常小。包装盒背面还印有:“精选来自广西十万大山药食两用的天然中草药”,“有利于健康”等宣传语。内里的含片规格、包装也与药品非常类似。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看过“下火王”包装后称,此商品的卫生许可证号为“南卫食证字”,“这是食品,既不是保健品,更不是药品”
工作人员表示,凡药品包装盒上,必有“国药准字+字母+8位数字“的批准文号;且只在正规药店、医院或获批的网站销售。
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强调,此类商品并无药用疗效,市民绝不可用其替代药物;但作为食品来说,只要是合格产品,也没有不安全的地方。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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