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鄂食药监函〔2013〕1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国家总局及省局监测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品种的抽验力度,对监测的违法广告应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违法药械广告品种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附件:湖北省2013年1-3月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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