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论坛

查看: 48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朱幼棣:医药不分家医保不作为 医改无动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题
发表于 2013-4-24 09:5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长沙
中国新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然而新医改今后何去,新一轮医改进程中应当针对性的研究哪些问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高级顾问朱幼棣对此表示,借鉴国外及港台地区的经验,医药分家仍是医改未来趋势,而医保体系的不作为也是当前医改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这是记者从第23届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营销高峰论坛上获得的最新消息。
医药不分家致使医药流通链扭曲
朱幼棣透露,他曾与多位专家在欧美港台多地进行调研工作,发现香港、台湾、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地均已建立了现代医药制度和适应现代的药物生产和流通制度,药品的流通市场发育比较完整,流通市场结构趋同。
而相比之下,我国的医药流通也承载了医药、医疗领域利益的转移,包括回扣、洗钱等其他的行政费用,导致了整个医药产业链的严重扭曲。
朱幼棣介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共同特点,均是或早或晚的实行了医药分离管理,并建立了药师为中心的药事服务业。
他补充,香港可能没有医药分开,但是香港对医院实行了门诊医疗费用限制政策。则高报销,病人普通门诊的诊疗费用是45港币,包括化验、B超、核磁共振全在这45块钱里面,每加一种药,加10港币。最多不超过五种药,这种门诊一次最高费用是95港币,药价是医院控费的中心。
而日本社会药店的药品销售已经超过68%左右。还有住院的30%的药品。住院和社会销售的药品销售已经达到90%。10%的药品销售在医院里面。
由于日本是一个岛国,很多的岛,有一些就是千把人,居住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规模很小,医院的居住比较分散。所以日本从1992年实行了医药体制的改革以来,几乎二十年,已经实现了医药分业。
朱幼棣表示,从现在看,中国式尚未实施医药分业的国家之一;从未来看,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来看,“世界都那么走了,你怎么能够不走,医药分业总是要走的”。
朱幼棣透露,调研的这些地区药品的零售业比较发达,社会药店承担了门诊药房的作用。而这种情况更有利于药品费用由保健机构与药店直接结算,也切断了以医养药的路径。
事实上,我国现在的医药流通业的混乱情况与七八十年代的日本、韩国很相似,包括医生卖药的现象也很普遍。但经过近一二十年的改革,这种现象已经得到了完全的制止。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完全没有一种盲目自满和盲目乐观的理由,体制机制的差距还是很大。”朱幼棣如是说。他透露,近四年来,医药流通行业混乱现象和不正之风并没有好转。
医保部门不作为致使医改无动力
相比医药分家及药事服务业的发展,医保体系的改革也同样重要。事实上,医保基金、保险人既管筹资,也管支付,控费成为医保可持续运行的关键。
尽管如此,朱幼棣表示,“现在社保部门或者医保体系,不作为的思想很严重”。
他认为,由于中国的医保体系不改革,目前的医保部门光管报销,也不管筹资,因此不能够对医疗卫生服务实行监控作用。
医保筹资一方面靠政府拨款,另一方面靠地方财政部门从工资里面扣,而这方面对医疗服务、医生处方、医院的支付、用药完全没有很好的监督作用。另外在药品采购、价格确定上,医保也尽量把好处、方便留着给自己。
医保现在的不作为思想,使得其没有推进医疗健保机构的现代化的改革,适应市场需要的改革。
朱幼棣强调,我国的确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健保体系,但是公费医疗、职工医保、新农合、基本医保系统的问题很多,而且很多问题都是根本性的问题。
“如果健保或者医保系统不施行深刻的根本性的改革,也适应不了医改体制的需要。”
朱幼棣表示,医改下一步改革应该首先搞好顶层设计,其次要加快医药分离,并作为一个中期目标。另外还要完善和建立国家药物制度,认真转变政府的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改革现行的机要目录,政府招标采购制度,改变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十八大提出,2020年双倍增计划如果能够顺利实现,我们已经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如果我们的医改目标不能实现,可能会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后腿。在这种情况下,任重道远,时间很紧迫。”朱幼棣如是说。
沙发
发表于 2013-4-24 10:5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丽水
学习了,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4-24 11:53: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南岸区
楼主,佩服!楼主辛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4-24 13:44: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成都
嗯,写的不错,辛苦了,楼主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4-24 14:04: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南岸区
看贴要回帖啊!~同志们!加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规则|(渝)-经营性-2021-0017|渝B2-20120028|前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药智论坛 ( 渝ICP备10200070号-7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459号

GMT+8, 2024-5-17 15:4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