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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报考职称看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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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10:3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南长沙
  前几天,笔者去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局报考全科医师中级职称,笔者提交《200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时,工作人员要求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一栏里加盖考生档案存放单位印章。他们的解释是:“民营医院没有人事权”。
  笔者的很多同事反映,就“加盖考生档案存放单位印章”这一要求,多年来,他们就无法报名考试。同事们说:“他们的档案存放单位是管辖原执业公立医院的卫生局,考生回去要求盖章,工作人员通常以考生不在本辖区执业,不知道考生情况等借口拒绝盖章。有的考生为了晋升,只能辞去民营医疗机构工作,回去原公立医院执业。有人脉关系的考生,他们也需要送钱送礼托人才能盖上章。报考地点离档案存放单位路远,考生嫌麻烦也是考生放弃报考的原因。
  在现行的“管办不分”的体制之下,卫生行政部门是公立医院的总院长,它充当着既是裁判又是球员的角色,在部门利益下,部门垄断就形成,在政策上就形成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歧视,民营医疗机构出现准入难,招人难,做强做大更难的局面。
  “给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平等待遇,多元化办医”等新医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护航的是“管办分开”。十七大提出的“管办分开”, 这无疑是最好的纲领性医改指导原则,是打破部门垄断,切断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的利益链条,促使卫生行政部门从部门管理转为行业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从全国的医改试点城市来看,“管办分开”只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内分开,卫生行政部门在集裁判、球员的角色上,再加多个教练角色而已。新医改提出的“管办分开”,没有一个地方的改革到位。,民营医疗机构依然饱受政策歧视,在夹缝上生存。“管办分开”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沙发
发表于 2013-4-22 11:1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哥顶的不是帖子,小手一抖,金币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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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4-22 11:45: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分析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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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4-23 08:43: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这个是中国特色的医疗体制造成的,在一定时间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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