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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全市基层医疗机构
今起试行先看病后付费
本报咸阳讯 (记者 薛海龙) 记者昨日获悉,从今日起,该市基层医疗机构将试点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工作,成为我省率先在全市范围推行该模式的市。
去年以来,咸阳市在武功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试点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后在泾阳县口镇、兴隆镇卫生院启动试点“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工作均取得了成功,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为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改善就医环境,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切实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3月15日,咸阳市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推行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从4月1日起,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始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工作。
该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调研论证,充分考虑现有病床使用率、医护人员配备、临床路径病种实施情况以及医院运转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2至3个乡镇卫生院实施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全面推开。各基层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成本、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过快增长,严格规范检查行为、用药行为、临床路径和治疗项目。
该指导意见还倡导各医保农合机构提前预付部分垫付资金,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在全市取得实际效果。
哪些患者有资格
凡辖区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无”病人(暂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与用工单位已签订合作协议的工伤病人、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住院患者,均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
住院需要啥材料
凡纳入“先看病后付费”服务范围的患者,来医院住院治疗时无需再交住院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提供医保证(或新农合证)及本人和直系陪护亲属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出院结算时只向医院支付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恶意欠费咋处理
规范就诊流程,对于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制定切实可行的延期或分期还款措施。同时,引入诚信机制,将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纳入信息化管理,对恶意拖欠费用的患者将纳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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