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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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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0:2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北碚区
核心提示: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
  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也于昨晚将这一制度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了发布,“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据悉,该制度已在山东的部分医院进行了试点。

  江苏某三甲医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推广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病人就医结算的同时,也给医院对病人诊治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因为这项制度的推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在具体推广执行的过程中,本省与外省患者就医、医保结算联网等具体问题需要在推广的实际过程中逐步加以完善。”该知情人士表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在推广的过程中想要“叫好又叫座”,仍需详细配套的相关措施来加以保障实施,如“个人征信系统”的配套等。

沙发
发表于 2013-2-19 12:4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个人征信,只是给合规的人制定的吧,信誉 寒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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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只有所谓的义气,没有所谓的信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1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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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2-19 13:19: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北碚区
aahhui 发表于 2013-2-19 12:42
个人征信,只是给合规的人制定的吧,信誉 寒心呀

中国只有所谓的义气,没有所谓的信誉

点评

什么都是所谓的,什么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3-2-1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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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2-19 14:36: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其实这种体系还是有漏洞的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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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2-20 14:0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卫生部: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全面推行无时间表2013年02月20日 06:54   来源:京华时报
  一则关于卫生部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消息昨天引发高度关注。对此,卫生部表示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该制度的试点,目前已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今年全面推行,亦无法给出全面推行的时间表。

  综合本报记者张然新华社报道

  热议

  先看病后付费,你期待吗?

  前天,央视新闻中心的官方微博“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称,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并称“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同时向网友发起询问:新制度,你期待吗?

  截至昨天下午5点半,微博转发已经达到7000余条,评论2000余条。很多网站也纷纷转载,这一消息在网络引发高度关注。

  此前没有任何“风声”,如何一夜之间便“全面推行”?制度背后的难题将如何解决?欠费病人是否会增加?医院是否会变相拒收病重医保病人?网友们对此提出了疑问。

  回应

  未要求今年全面推行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昨天表示,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今年“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据了解,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交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交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这种模式可减少患者排队次数,节约就诊时间,受到普遍欢迎。在此试点基础上,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焦雅辉介绍,目前已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但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追问

  全面推行何时能实现目前无法给出时间表

  “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焦雅辉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

  焦雅辉介绍,我国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后对医院的影响越小。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焦雅辉说,各省份实际情况不同,当前医改重点也不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这不是医改的硬性指标,不能作为行政命令。我们倡导这类便民利民的经验做法,各地若觉得具备条件、切实可行,可以选择借鉴。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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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2-20 14:05: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号称3甲的医院,你不交钱领了发票,都不给你检查排队的机会,不管你是不是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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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2-20 14:0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对于那些品性有问题,强烈建议不要去从医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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