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叶凡 于 2013-1-11 09:16 编辑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6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浙食药监稽〔2013〕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我局组织完成全省药品评价抽验691批,检验合格的为689批,不合格药品共2批,合格率为99.7%。不合格药品中,我省生产的医院制剂1批,装量不符合规定;外省生产的辅料1批,酸度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各占0.15%。 我局组织完成全省药品监督抽验6902批,检出不合格产品1419批,不合格率20.6%。除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外,检出不合格的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为128批,占监督抽验药品的1.85%。 监督抽验不合格药品128个批号涉及药品检验报告书172份,其中44份检验报告书的检验批号是重复检验的批号。按被抽验单位分析,从药品生产企业抽验的不合格药品为0批;从药品经营企业抽验的不合格药品76批次,占44.2%;从药品使用单位抽验的不合格药品31批次,占18.0%;从其他单位及个人被抽验的不合格药品65批次,占37.8%。 经核查,128个批号的不合格化学药、抗生素和中成药中,被确认为假药36批次,占28.1%。经对其余92批药品的检验不合格项目分析:[性状]不合格15批,占16.3%,其中裂片为7片;[含量测定]不合格14批,占15.2%;[可见异物]不合格13批,占14.1%;[有关物质]11批,占11.9%;[重量差异]不合格9批,占9.8%;[装量差异]不合格9批,占9.8%;检出松香酸7批,占7.6%;[微生物检查]不合格5批,占5.4%; [水分]不合格5批,占5.4%;[释放度]5批,占5.4%;崩解时限、鉴别、色泽、重金属、铬等其他检查项目不合格的均为1批,比例均小于1.1%。 现根据药品抽验情况,发布2012年第6期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期公告的假药和劣药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些假劣药品的流通使用,并组织必要的跟踪抽验。对检查发现的假药,要查清来龙去脉,追踪溯源,并上报相关假药案件查处情况。 二、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处理工作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市局应填写《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报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三、公告涉及的本省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局,要督促有关单位提高质量意识,认真查找和分析不合格药品的产生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跟踪抽验,防止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章) 2013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