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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勘误“克罗米通”质量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国药典化发〔2011〕211号
更新日期: 2011年7月1日 下午3: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克罗米通”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据有关单位反映,其标准有关内容有误,经我委核查,由于打印错误,该品种【含量测定】项下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中“……。取克罗米通对照品适量,置20ml顶空瓶中,密封,于150℃加热6小时后取出,放冷,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取20µl,注入液相色谱仪,相对保留时间为0.5~0.6的色谱峰为克罗米通顺式异构体峰,主峰与相邻杂质峰(相对保留时间为0.95)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应改为“……。克罗米通顺式异构体峰的相对保留时间在0.5~0.6之间,理论板数按克罗米通反式异构体峰计算不低于5000,克罗米通反式异构体峰与克罗米通顺式异构体峰的分离度应大于8.0。”。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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